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河北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河北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完成调查各项工作任务。协调小组办公室(省统计局)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省公安厅负责协调各级公安部门提供户籍人口数据核查服务,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协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协调高等学校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调查登记工作,协调各级教育部门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省民委负责协调民族自治地方的调查登记工作;省民政厅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调各级民政部门提供火化人员相关行政记录;省财政厅负责做好调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协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调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在线地理信息服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协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管住宅小区项目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省广播电视局负责协助做好调查的宣传工作。河北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