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小字陷阱涉嫌违反多项法律 大字吸睛,“以实际为准”小字埋雷(4)
完善法规强化监管
受访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对于广告中限定语的标注方式缺乏具体实施细则,限定词是否属于广告法第八条规定的应当“显著、清晰表示”的内容,视觉误导性设计是否构成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虚假广告,相关界定尚不明确。如何治理这类乱象成为关注的焦点。
郭庆建议,应从法规完善、监管强化、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个层面系统推进。
在法规完善层面,需建立限定语标注的硬性指标。明确广告中与商品价格、功效、售后、活动规则等相关的关键限定语,字体大小不得小于宣传主文案字体的70%;颜色需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禁止使用近似背景色隐藏文字;位置需紧邻对应的宣传内容,不得放置于页面边缘、封底等易被忽略的区域。
在监管执法层面,应强化技术赋能,提高违法成本。线上可借助AI技术开发广告筛查系统,对平台广告的字体比例、色彩对比、内容关联性进行批量检测,自动抓取疑似违规广告;线下则由市场监管部门分区划片开展常态化抽检,重点排查商超、药店、培训机构等广告问题高发领域。同时,实施阶梯式严惩措施,对初次违规、二次违规、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如造成消费者健康损害、引发大规模投诉)的行为,逐级加大处罚力度。
企业自律是规范广告宣传的关键。应要求企业建立广告三级审核制度,通过文案创作者自查、法务团队核查、管理层终审的多层把关,杜绝违规内容发布;加强企业合规培训,定期组织市场、设计、销售等相关部门员工学习广告法和典型违规案例,增强合规意识。
畅通维权渠道、激活社会监督亦不可或缺。简化消费者维权流程,开通广告违规投诉绿色通道,支持消费者通过政务App、微信小程序等一键上传违规广告图片、消费凭证等证据,实现快速投诉处置;搭建多方协同的监督平台,联合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机构,设立违规广告曝光专栏,定期公布典型违规案例,引导消费者规避陷阱。